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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 2020 年暑假放假及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7

关于做好学校 2020 年暑假放假及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暑假放假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对 2020 年暑假及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现将学校 2020 年暑假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起止日期

学生自2020年7月18日开始放假,8月22日、23日报到注册,8月24日开始上课。

教师和行政人员自2020年7月21日开始放假(7月18 日、19日、20日正常上班),8月20日到校正式上班(8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

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以部门工作安排为准,自行安排放假调休,并做好上班记录。

教师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另行通知。

二、暑假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在放假前组织召开班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假期安全,并强调开学时间、补考时间,按期返校。

(二)各学院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工作,暑假原则上学生不允许留校,7月21日学生公寓全部封闭。如有特殊原因确须在校住宿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安排,集中管理。

(三)保卫处做好放假前安全大检查,安排好假期值班、校内防火、防盗、巡查及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 小时值班(包括双休日),消除安全隐患。

(四)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暑假期间水、电的供应,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要做好假期维修维护工作。做好假期期间在校教职工伙食供应和交通车辆安排。

(五)基建处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基建项目推进工作。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部门假期值班工作,值班表请于7月15日下班之前报至校长办公室巩斌老师处。

(七)学校总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八)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假期值班司机及车辆。

(九)组织人事处负责暑假期间住校教职工的统计工作, 基建处负责建设单位在校人员的统计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商户在校人员的统计工作,并将以上数据汇总后报保卫处备案。

(十)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 2020 年暑假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甘教防疫办函〔2020〕34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暑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倡校外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须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

三、暑假值班要求

(一)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处理,不得延误。严格落实暑假值班制度,确保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校级领导在岗带班,2名中层管理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严禁缺岗、迟到早退。校长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对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值班任务的人员给予通报。

(二)值班人员若有调班,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并向校长办公室报备。

(三)假期期间所有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应予以积极回应,因工作安排需要返校的须积极配合。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全体师生合理安排好工作生活,做好个人防护,假期期间外出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值班时间:8:30——次日 8:30

办公室值班电话:0931-2867153 保卫处:0931-2860175

附件:学校 2020 年暑假放假值班安排表。

校长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