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转发于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并于7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2C207)。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