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
根据《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兰科院发〔2024〕26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兰科院发〔2024〕371号)要求,为保障2021级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教学环节按计划、高质量开展,满足2021级学生毕业实习及就业需求,进一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及就业质量,有效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结合学校教学进程计划,现就做好我院2021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级学生毕业实习开始时间自2024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计划(含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执行完成后全面启动,各专业应于2025年3月14日(即2025年春季学期第3教学周)前完成毕业实习工作。
二、实习要求及形式
2021级学生毕业实习需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岗位进行。毕业实习分为自主实习、集中实习和升学实习学分置换三种形式。
自主实习:指已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的学生自主选择到就业单位实习。
集中实习:指由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前往校企合作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升学实习学分置换:指考研初试上线或国际英才班的学生,可申请实习学分置换。
三、组织安排
(一)自主实习
已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的学生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可前往实习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实习接收函》《毕业实习申请表》,多人签约同一家单位的可集体开具《毕业实习接收函》,详见附件1、2,于2024年12月27日前提交毕业实习相关资料,经学生发展中心、学院审批,将名单报备至教务处。
(二)集中实习
未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的学生,以及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就业单位不接收实习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前往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开展毕业实习。
(三)升学实习学分置换
参加考研初试上线的学生需准备复试,可凭考研报名凭证、准考证、成绩单向学院提交《毕业实习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3);国际英才班学生需提升语言水平,可凭学员证明向学院提交《毕业实习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3),学院审批通过后报备至学生发展中心。
四、工作流程
(一)实习准备
各系组织全体毕业生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及安全教育,报送《毕业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至综合办公室,并为学生配备毕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
(二)实习期间
各系指导教师护送学生前往实习单位,在毕业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
(三)实习结束
1.毕业实习结束两周内,各系指导教师完成学生毕业实习答辩、报告批阅、成绩评定及资料归档,并将成绩报送至教务处。
2.毕业实习结束一个月内,各系指导教师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实习数据的上传。
五、其他要求
(一)2025年春季学期的毕业生课程补考和重新学习等工作,在学生毕业实习结束返校后进行。
(二)对于实习转就业和在名企实习的学生,为了保持实习与就业的连续性,原则上可申请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学生提交《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5),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开展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需同时配备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完成答辩。
附件:1.毕业实习接收函
2.毕业实习申请表
3.毕业实习学分置换申请表
4.毕业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
5.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2月16日